经审核,现将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实名向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受理电话:022-27400842
其他有关说明请查阅我校研招网发布的通知-《天津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第二批材料初审合格公示名单》”,http://yzb.tju.edu.cn/xwzx/tkbs_xw/202303/t20230315_323021.htm
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