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5年5月21日—5月27日下午16:00,公示期内学生可提出放弃转专业申请,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名单后学生不能放弃转专业资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邮箱:jgedu5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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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5月21日—5月27日下午16:00,公示期内学生可提出放弃转专业申请,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名单后学生不能放弃转专业资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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