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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博士生必修环节相关课程的规定

附件下载: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总结表

附件下载: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生学科前沿及学术道德规范讲座总结表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博士生必修环节相关课程的规定

《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3年版)》中将“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和“学科前沿及学术道德规范讲座”列入必修环节,为博士生在学期间的必修课程,为贯彻执行学校相关要求,我院对上述必修课程的选课及学分认定事宜规定如下:

一、国际学术交流

(一)博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访学1次,获得0.5学分;

(二)博士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后,应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总结表》,其中学术交流总结部分由博士生填写,内容不少于500字;

(三) 表格需由博士生导师给定成绩并且签字后方可生效;

(四)博士生应于第六个学期期末前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国际学术交流总结表》,完成学分认定。

二、学科前沿及学术道德规范讲座

(一)博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5次博士生学科前沿及学术道德规范讲座,获得1个学分;

(二)1次必须为参加校研究生院e-learning平台组织的学术规范讲座课程,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三)至少参加4次学校、学院或学科组织的国内外专家的学科前沿及学术道德规范讲座,且每次必须签到,并按要求填写《博士生学科前沿及学术道德规范讲座》表格,其中内容提要由博士生填写,内容不少于300字,表格需由博士生导师签字方可生效;

(四)博士生应于第六个学期期末前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博士生学科前沿及学术道德规范讲座》表格,完成学分认定。

三、上述规定从2013年9月取得博士学籍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附件:《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生学科前沿及学术道德规范讲座总结表》、《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总结表》)

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