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拟录取的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自愿放弃,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补录以下学生并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提出,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受理电话:022-27400842
邮箱:jgds_tju@163.com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4日
由于拟录取的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自愿放弃,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补录以下学生并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提出,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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