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我院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符合《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报名条件的基础上,考生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在近五年内,
(1)以主要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2)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
(3)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我院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代表作1篇,或在其他期刊上发表的学术代表作2篇。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其中工程管理专业学制为3.5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四、招生专业和学制
我院2026年普通招考类博士招生专业和学制如下:

注:如有变化,以入学当年有关制度为准。
五、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六、申请审核程序A申请阶段
我院分别秋季学期(2025年10月-2026年1月)和春季学期(2026年3-4月)开展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
报名时间分别为:
秋季学期:2025年10月20日—2026年1月15日(中午12时系统关闭)。
春季学期:2026年3月10日—2026年4月7日(中午12时系统关闭)。
注:分批次报名;分批次资格审核;春季批次审核结束后,全部批次
初审通过的考生统一一起进行考核。
报名流程和要求等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1.资格审查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天津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于现场确认时按要求线下提交)。
学院各学科成立不少于5人的材料审核小组,对审核材料统一进行审核,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选拔进入多元考核阶段的考生,同时公示进入多元考核的考生名单,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2.现场确认
学院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见《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将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教育部留服认证报告》等,详细内容请查询我校2026年博士招生简章。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外国语考核办法:
我院全部普通招考学术型博士考生的外国语考核统一在各专业组织的综合考核面试中进行,内容为英语自我介绍和英语交流。外国语成绩作为多元考核参考项,不计入总分。
学院仍可参照之前办法确立免考条件,不符合免考条件的由学院组织外国语测试。
综合考核办法:
详见各学科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C录取阶段
(一)所有考生按报考学科分别排队(非定向与定向生一起排队),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上报学院、学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二)招收定向培养学术型博士生的比例控制在我院招生计划的5%以内。
(三)如有调剂情况,学院会另外发布调剂通知,请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官网。
(四)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
七、监督机制
(一)建筑工程学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
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理。
电话:022-27400842;邮箱:jgds_tju@163.com。
八、其它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邮编:300354
联系电话:022-27400842联系人:董老师
Email:jgds_tju@163.com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学校研招网。
欢迎报考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10月
附:各学科招生办法
土木工程学科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水利工程学科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土木工程学科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科实际情况,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技术与管理、工程管理(报考导师为土木工程学科导师)专业2026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申请材料
《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土木工程学科各专业学制均为4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四、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审核程序A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一)资格审查
审查流程:网上资格审查的流程按照《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和《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
(二)现场确认
多元考核前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间,届时请关注我院网站。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外国语考核办法:
按照《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规定执行。
综合考核办法:
1.学术基础
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研究生期间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和科研经历,考生应突出自己的研究成果、参加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和参加的学术会议等。采取考生介绍和老师提问的方法。考核委员
会根据考生所取得成果的创新性、投入的精力、工作态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方面打分。
分制:百分制,权重:30%。
2.前沿知识
内容:考生对所报考博士专业中某一研究方向(或导师提前1周通知考生哪一研究方向或考生自选)的国内外研究状况进行综述,考生应基本了解该研究方向所取得的最新成果、研究手段、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等,并列出参考文献。采取考生介绍和老师提问的方法。考核委员会根据考生对该研究方向状况的理解程度打分。
分制:百分制,权重:30%。
3.综合面试
采取考核委员会提问的方式。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考核委员会根据考生的表现打分。
分制:百分制,权重:40%。
4.要求
考生应按照“学术基础和前沿知识”内容的要求制作PPT并进行介绍,介绍时间15分钟。
5.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学术基础成绩×30%+前沿知识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
C录取阶段
根据土木工程学科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队(非定向与定向生一起排队),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择优录取。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上报学院、学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外国语成绩、学术基础成绩、前沿知识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需达到土木工程学科要求的合格线。
水利工程学科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建筑工程学院水利工程学科实际情况,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水利工程专业(含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工程管理专业(报考导师为水利工程学科导师)、风能工程、海洋资源与环境、岩土力学与工程专业2026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申请材料
《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水利工程学科工程管理专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其
余各专业学制均为4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四、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审核程序A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一)资格审查
审查流程:网上资格审查的流程按照《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和《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
(二)现场确认
多元考核前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间,届时请关注我院网站。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外国语考核办法:
按照《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规定执行。
综合考核办法:
1.学术基础
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研究生期间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和科研经历,考生应突出自己的研究成果、参加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和参加的学术会议等。采取考生介绍和老师提问的方法。考核委员会根据考生所取得成果的创新性、投入的精力、工作态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方面打分。
分制:百分制,权重:30%。
2.前沿知识
内容:考生对所报考博士专业中某一研究方向(或导师提前1周通知考生哪一研究方向或考生自选)的国内外研究状况进行综述,考生应基本了解该研究方向所取得的最新成果、研究手段、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等,并列出参考文献。采取考生介绍和老师提问的方法。考核委员会根据考生对该研究方向状况的理解程度打分。
分制:百分制,权重:30%。
3.综合面试
采取考核委员会提问的方式。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
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考核委员会根据考生的表现打分。
分制:百分制,权重:40%。4.要求
考生应按照“学术基础和前沿知识”内容的要求制作PPT并进行介绍,介绍时间15分钟。
5.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学术基础成绩×30%+前沿知识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C录取阶段
根据考生报考专业优先的原则,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队,择优录取。外国语成绩、学术基础成绩、前沿知识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需达到水利工程学科要求的合格线。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建筑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实际情况,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管理(报考导师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导师)专业2026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申请材料
《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工程管理专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其余各专业学制均为4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四、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审核程序A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一)资格审查
审查流程:网上资格审查的流程按照《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和《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
(二)现场确认
多元考核前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间,届时请关注我院网站。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外国语考核办法:
按照《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规定执行。
综合考核办法:
1.专业综合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大纲:
(1)叙述风险评估的一般过程。
(2)列举常用的风险分析方法。
(3)陈述常用的风险接受准则。
(4)如何衡量风险值。
(5)列举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常见的风险源。
(6)针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常见的风险源,提出相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7)以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为例,阐述如何组织完成科研项目。
(8)列举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常见的损伤破坏类型,并详细论述常用的计算方法和选择依据,并阐述各种计算方法之间的差别。
(9)简述船体结构强度分析的一般过程。
(10)简述船体与海洋工程结构疲劳分析的方法。
(11)简述海洋工程结构的载荷特征。
(12)海洋结构大尺度与小尺度构件在载荷计算上有哪些不同?
(13)说明静力问题与动力问题的主要区别。
(14)针对你了解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软件,简述软件的功能。
(15)固定海洋结构与浮式结构特征与受力的区别。
(16)简述浮体运动的分析方法。
分制:百分制,权重:50%。2.综合面试
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
表达能力、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等方面。
分制:百分制,权重:50%。3.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C录取阶段
根据考生报考专业优先的原则,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队,择优录取。外国语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需达到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要求的合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