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6 年 5 月 20 日—5 月 26 日,公示期内学生可提出放弃转专业申请,学校正式公布名单后学生不能放弃转专业资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反馈至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邮箱:jgedu5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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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6 年 5 月 20 日—5 月 26 日,公示期内学生可提出放弃转专业申请,学校正式公布名单后学生不能放弃转专业资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反馈至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邮箱:jgedu506@126.com